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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备案信息填写的流程是怎样的?我来告诉你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热度:2270℃
根据工信部信管〔2023〕10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微信公众平台开放小程序ICP备案入口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ICP备案。本期是我们聚焦备案填写环节的第一期【流程说明篇】,为各位开发者带来详细的说明与解读。❓ 备案前-需要知道什么...

根据工信部信管〔2023〕10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微信公众平台开放小程序ICP备案入口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ICP备案。

本期是我们聚焦备案填写环节的第一期【流程说明篇】,为各位开发者带来详细的说明与解读。

❓ 备案前-需要知道什么

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新增小程序&存量小程序均需进行备案,根据要求,新增小程序先备案后上架,即从备案入口开放后新增微信小程序必须先完成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方可上架。存量已开展业务的小程序对外提供服务需完成ICP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对小程序进行下线处理。

🌰 备案前-需要准备什么

那么在进行备案之前,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呢?整体分为必备主体&负责人证件材料,以及前置审批材料准备2大类别

📘 证件材料准备

我们在进行备案填写之前,需要提前准备相关的资质证件以便快速完成资料填写,目前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会涉及的填写环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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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置审批材料准备

除了准备上述的主体证件以及负责人证件之外,在实际进行填写之前,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还有特殊的要求,需要判断小程序是否需要进行前置审批,若需要的话,那还要针对前置审批环节的材料做提前准备。详细文档可见:前置审批,链接: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record/record_pre_approval.html  特殊要求大致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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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说明

实际经营涉及前置审批项,必须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件;

实经营不涉及,但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命中前置审项相关“关键字”,提供相关《承诺书》或提交备注,承诺书详细说明可参考:承诺书相关 链接: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record/record_material.html

🔋 备案全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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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1-备案入口

开发者可在小程序首页点击【去备案】即可进入备案流程

1、未上架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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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上架小程序
小程序管理后台顶部会提示“小程序需补充备案信息”的提醒,点击【去备案】即可进入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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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在小程序管理后台设置模块-小程序备案,点击【去备案】进入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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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有三种:

新增备案(首次备案):主体(个人、单位)首次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备案申请
变更备案:更新已经完成备案的主体、小程序信息
注销小程序:注销已经完成备案的备案记录,包括注销主体、注销小程序和取消接入

👉 step2-备案信息填写之前置审批

在点击【去填写】之后,我们进入备案信息填写板块,在该环节当中,分为4个必填板块,1个选填板块,开发者可按照板块说明依次进行填写即可,其中我们应该注意前置审批项。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履行备案手续时,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如你的小程序实际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业务,须在备案前获得有关主管审核同意的文件,并在备案时提供对应的审批文件;如不能提供,则备案会被驳回。需要前置审批项的有:

1、出版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
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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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其中,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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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品和医疗器械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APP、小程序等),应当在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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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化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修订)规定,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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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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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络预约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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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外培训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校外培训的单位,在履行备案手续是需提供备案所在地教育部门提供的前置审批文件。(校外培训相关政策,可咨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8、宗教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
证件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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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融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所在地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
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重点说明

1、在填写各个板块的详细信息时,建议重点关注上图红框重点部分的信息提示,避免出现填写信息错误的情况,

2、涉及备案信息填写场景的高频问题,例如证件大小、地址填写、照片要求等详细解读可查看链接: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record/record_faq.html

👉 step3-平台审核

在所有的备案信息填完完成之后,点击页面右下方的【提交】按钮,进入平台审核环节,平台将在1~3个工作内完成初审。

可在控制台后台备案板块查看相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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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4-短信核验&管局审核

🔶 短信核验环节

在通过平台初审后,根据备案类型的不同进行短信核验,相关人员在收到工信短信后,在24小时内容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若超时未核验,则工信部系统会将备案申请信息退回。此时你需重新提交备案  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Integrated/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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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局审核

在通过短信核验后,备案信息将提交至小程序主体证件所在省/直辖市的地方通信管理局进行最终的审核;各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核时长不同,一般为1~20个工作日;此过程中是无法进行催审的,请耐心等待

备案成功或失败,平台会将备案结果通过短信、邮件和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备案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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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完成

备案成功后,管局会下发备案号,小程序备案号规则:[省份]ICP备[备案号]号-[N]X,没有纸质证书。平台会根据自动获取的小程序备案号并在【小程序主体信息页】进行备案号亮证展示,小程序开发者无需自行操作,备案展示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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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语

以上就是本期为大家带来的在备案场景环节的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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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谷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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